信仰與生活

憑情感對待人合神心意嗎?

2018年11月份的一天早上,上層負責人在聚會時跟我們落實上面的交通,讓我們趕緊排查教會各組的組長是否合用,並及時撤換、調整勝任不了工作的組長,根據原則把合適的人提拔起來,這樣才能把教會工作作好。聚完會後,我和同工就分頭落實這項工作。

幾天後,我們收到了弟兄姊妹對各組組長的評價。我看到弟兄姊妹評價福音組組長李娜姊妹不接受真理,有時弟兄姊妹提出對的建議,她不但不接受,還狂妄自大,說話口氣強硬,使人受轄制。而且她盡本分沒什麼負擔,也沒什麼責任心,有時弟兄姊妹說出在傳福音中遇到的難處,她也不交通真理解決問題,導致大家盡本分沒有實行的路途。看完弟兄姊妹對李娜的評價,我心裡有些難受,從評價來看,她就是一個不接受真理、作不了實際工作的人,而且她盡本分也沒果效,按照原則衡量她肯定是要被撤換的。可想到李娜是我的老鄉,我們也一起配搭盡過本分,我倆的關係一直很好,有時我們會在一起靈修、談心,聊聊各自的情形與難處,交通對神話語的領受認識,互相幫助、鼓勵,生活上我有什麼難處,她也會關心我、幫助我,若是撤換她,到時候她會怎麼看我啊?會不會覺得我無情無義呢?我又想到她臉面地位心很重,兩年前她盡帶領本分期間因著不作實際工作在選舉時落選了,當時她都挺痛苦、消極的,現在如果連組長本分也被撤換了,她會不會消極得一蹶不振呢?想到這兒,我就不想看到李姊妹被撤換。不行,我得再交通真理幫助她,讓她趕緊認識自己,興許她能悔改就不會被撤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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